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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同意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内质监标函〔2017〕319号)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负责筹建《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内蒙古品牌促进会。按照筹建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公开征集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全区商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商务保障标准体系、商务提供标准体系等相关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相关领域的政府组织、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企业及消费者代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在商务领域从事科研、管理、商贸、服务、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和职业资格; (三)熟悉并热爱标准化工作,能遵守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委员候选人应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3份(贴本人二寸正面免冠彩照),同时另附同底照片2张。 (二)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于2017年9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及照片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名单,提出组建方案后,报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 内蒙古品牌促进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海东一号B1号楼8楼809室 邮 编:010010 联系人:刘彦辰 电 话:0471-6924667 17704715297 E-mail:ibpa@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