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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党委社会工作部,各自治区级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57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政府助手、企业帮手、行业推手”的作用,聚焦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结合自治区实际,民政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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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商协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有关精神,更好发挥商协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搭建行业发展平台、提供专业高效服务、促进跨区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强化商协会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培育扶持,坚持赋能转型,推动商协会成为服务两件大事的积极力量。力争到2027年底,凝聚一批行业发展人才队伍,制定一批行业发展团体标准,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行业发展品牌项目,为推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商协会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服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一是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引导会员企业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厚爱,理解为内蒙古擘画的发展蓝图和行动纲领,牢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社会组织章程,贯彻于业务活动始终,让“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携手共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商协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统筹抓好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风险防控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北疆文化建设。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融合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共同打造以“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主要标志的北疆文化品牌。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各民族文化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促进文化产业全面发展。

(二)服务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及时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加强生态建设政策措施,通过座谈培训、宣讲论坛、编写指南等方式,帮助会员企业及时知悉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常态化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指导会员单位采用节能减排前沿技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二是主动参与生态建设攻坚战。围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组织会员企业参与“三北”工程攻坚战,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一系列保护修复、建设提升工程;重点参与区内“黄河几字弯”“一湖两海”和防风固沙生态保护攻坚战,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认领生态林,植绿生态林,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开创全域合力共建生态文明格局。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宣传“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实施步骤和政策导向,指导会员企业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和不可降解材料;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引导会员企业降低能耗、控制和防治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步伐,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三)服务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协会内部和会员单位广泛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增强全体民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打牢“边疆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参与国防动员。引导会员企业支持国防事业发展,积极走访慰问边防连队和边防军人,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军警民联防、过“军事日”等活动;积极宣传全民国防观,优待边防军人军属,参与边防事业建设,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推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以内蒙古的稳定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三是自觉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组织,完善纠纷调解和仲裁对接协调机制,开展医患、消费、劳动人事赔偿等纠纷调解;关注公共安全、卫生疾控、应急救援等情况,倡导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开展社会心态监测、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问题疏导排查和防范化解。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大学生就业等行动,组织开展送医药、送文化、送知识、送法律、送技术“五下乡”活动,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四)服务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一是进行宣传动员。利用区内外传统和现代媒体,加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能源科技知识普及活动及能源科技咨询和服务,提高全民能源科技知识和科学用能水平,凝聚广大社会力量,为“国之大者”的能源建设作贡献。二是开展行业调研。利用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通过创办行业杂志、专业技术评审、关键技术指标对标等路径,壮大专家团队,通过走访调研、数据分析、专家咨询等方式,牵头起草一批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研究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掌握国内外创新性政策举措,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三是制定行业标准。围绕新能源、光伏、电力、稀土等新兴重点行业及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支柱产业,探索完善本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批本行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主动组织研制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支持行业内先进企业制定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标准,研究制定一批达到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团体标准,提前抢占阵地,掌握标准体系话语权。四是助力技术攻关。发挥“资源多元、联系广泛、门类齐全”的优势,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和高端技术,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广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集中打造风光氢储等四大产业集群,率先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和有色金属冶炼高端加工基地,加快推进“稀土+”协同创新,加强稀土资源高质化利用,做大做强稀土应用产业链。

(五)服务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一是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引导会员单位聚焦“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以先进技术为引领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牧业、种业振兴、冷链设施建设、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工作,高质量构建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加快建成供给保障能力强、产业链韧性强、科技装备支撑强、新型经营体系强、绿色发展水平强的农牧业强区,努力打造国家重要“粮仓”。二是培育特色优质品牌。协力制定自治区品牌建设实施办法,引导会员企业资本参与品牌建设,持续引导会员企业做好“地、水、种和粮、肉、奶”的文章,打造若干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形成更多专业化、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助力做大做强粮食、薯业、奶业、肉业、羊绒等优势产业。开展产品深加工,优化创新包装,助力做优做强“乳都、绒都、羊都、薯都”等农牧业品牌工作。三是畅通市场销售渠道。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会员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畜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自主终端销售网络平台,以销促产、产销联动,形成稳定的农畜产品输出渠道。推动商协会在北上广深等城市设立优质农畜产品营销中心,让更多“蒙字号”走进大市场、卖上好价钱。

(六)服务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一是推进“双招双引”。落实自治区“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按照“量上聚焦、链上发力、质上进阶、精准招商”的工作思路,常态化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商协会牵头举办行业性展会、峰会、创新创业大赛和承办招商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各类活动。支持商协会走出去、引进来,介绍内蒙古“粮仓、肉库、奶罐、绒都”“东数西算”、“西电东送”“羊煤土气”、冰天雪地等资源禀赋,引导适配的潜力企业流入内蒙古的投资洼地。二是加强区域交流协作。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强优势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科技和人才领域合作,推动产业链和国内大市场全面对接、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异地商会定期举办招商引资、创新发展、展览交流等各种会议活动,与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京津冀、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商协会加强交流,促进产业链、价值链相互嵌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利用“一带一路”、中欧班列、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通道平台,支持会员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范围,推动边民互市进口落地加工,引导互市贸易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发展。指导对外贸易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开展对外交流,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欧洲在教育、医疗、科技、生态等领域的合作;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促进口岸和腹地联动发展,发展线上贸易,真正发挥“桥头堡”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建设。各级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协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决策部署要求的督促指导,指导商协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商协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要充分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协调推动商协会将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各商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提质增效;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科学制定规划,研究落实举措,完善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商协会管理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三)强化培育扶持。要健全服务两件大事的商协会种类,对于填补空白的骨干行业组织,采取“承诺、容缺”等办法,开辟绿色通道;要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对相关商协会优先提供场地、人才、资金、项目等多元扶持,定制特色方案,进行系统培育;要加大商协会负责人培训,不断提升调查研究、标准制定、项目筹划、平台搭建、品牌培塑等方面的职业能力;要协助办理税收优惠、招商引资享受相关待遇事宜,推动优先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助力商协会积极履职、发挥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和现代传媒手段,通过创建专栏刊物、制作宣传片、构建网络平台等形式,层层抓点、以点带面,宣传报道服务两件大事的商协会先进经验,大力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商协会服务两件大事的业绩考评,推广典型经验和可行做法;要建立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宣传“新特优”商协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扩大商协会影响力,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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